今天是:
酒驾、肇事逃逸判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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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姬书记:
        您好!
        给您写信也是无奈之举,要向您咨询一下酒驾、肇事逃逸者在有关系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付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是 2019.10.18号下午三点,王传英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医院北大门出口路段向北过公路行驶,被沿庄周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的张雪松驾驶的豫NH687C小型轿车撞倒。车主玩着手机超速行驶临近路口,碰撞之后打开窗户破口大骂一句,继续向西通过,在行驶两米远时被行人拦截,下车后不是第一时间报警叫救护车而是大骂,是路人打电话报警叫的救护车,有肇事逃逸行为,身上有酒味,无驾驶证,事故科赵斌出警前往,我们要求抽血查验酒驾,却对我们置之不理。我妈妈送民权县人民医院外科救治,诊断为:1.胸部闭合伤 2.腹部闭合伤 3.右腓骨远端骨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对方车主家属扬言一个电话即可搞定一切,不怕报警,视法律不顾。而与此同时出警交警赵斌草草了事处理,住院11天后,才展开问话。故意拖延时间,问话过程中态度散漫,在向我母亲问话过程中,数次关闭执法记录仪,只要说到对方不利的地方,交警赵斌就关闭录音视频,而非全程录音录像,问话完毕后拒绝当事人看口供记录,并强行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向出警交警赵斌提出撞人后又向前方开车被人拦下,交警赵斌却回答说就应该往前开。事发当天我们要求查看对方驾驶证件,对方是否酒驾进行了解,遭到赵斌拒绝。事故科赵斌解释相关视频因摄像头毁坏,监控不能调阅查看,并将我们推搡至办公室门外。我在现场看到豫NH687C小型轿车车主在玩着手机超速过路口和酒驾行驶及有肇事逃逸的嫌疑,但是出警交警赵斌均没有向我们确定对方是否酒驾,没有在事故发生现场进行酒精测试,而且肇事车主一直没有拿出来驾驶证。在交警还没问话之前,对方就说我们是全责,10月29日问话,11月2日由民权县交警事故科出具的责任认定我母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车撞以后,警察并没有给我解决事故问题,而是含糊了事。我这里还有我们被推出门外的视频,不知道怎么给您。 敬爱的姬书记 敬礼 2019年11月7日

回复

民权网网友:
        你好!
        接到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非常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过了解,我局是在2019年10月18日15点45分左右接到报警,在老人民医院东方超市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我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赵斌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发现是一辆电动车和一辆轿车相撞,经过现场勘查,驾驶车辆的人为:张某某,家住: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车上就张某某一人,随后我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赵斌对张某某的驾驶证、行车证进行查看和酒驾测试,张某某的驾驶证和行车证正常,酒驾结果为0。田女士反映张某某有肇事逃逸和跟换驾驶人员,经过我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侦查,张某某并没有肇事逃逸,和更换驾驶人。我局交警大队事故科也叫田女士和其家属辨认过驾驶员,是否是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辨认结果为是张某某驾驶的车辆,所以并不存在更换驾驶员。另我局到现场后执法记录仪均在开启状态。
        特此报告。
 
 
                            民权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