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置华府物业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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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县长: 您好!我是中置华府1号楼的普通居民,我今天要反映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今天我家被小区物业(金康)物业把电停啦,普通老百姓不懂法,请问谁给金康物业公司的权利,随便停业主的电?之前多次去物业公司交电费,物业不收。2.我们楼上的电梯天天毁,不能用,上次3个多月不能用,最后维修花了大约五六十万,用的我们基金,请问维修基金使用是不是要我们业主知情并同意?物业公司是不是现在私自动用我们的维修基金?3.我们家墙体裂纹应该属于谁管?4.楼上这一家往俺家漏水物业要不要给我们协调?? 一个急需帮助的普通民权人!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接到您的来信后,我单位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经核实金康物业没有主动停电行为,多次交电费不收是因该物业公司采取的是机打发票,上不了网无法收取电费。
    2.该小区自交房以来,只有1号楼1单元南电梯因钢丝绳断裂维修停用,当时动用维修基金严格按照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需动用维修基金的,由建设单位或起委托的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经2/3以上相关业主签字后,报房地产主管部门审定后使用,当时动用维修基金三万八千二百五十(38250)元。
    3.自家墙体裂纹在质保期内应有开发公司维修,保质期外应有业主自行维修,国家规定墙体质保期为2年。
    4.关于此问题物业公司已进行多次协调,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